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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發布既有住宅適老化改造標準,要求住宅小區應配置居家養老服務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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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為提高既有住宅適老化水平、指導福建省既有住宅適老化改造工程建設,使既有住宅的環境、空間、設施等方面與老年人的身體機能與行動特點相適應,滿足老年人居家養老服務需要,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近日發布《福建省...

為提高既有住宅適老化水平、指導福建省既有住宅適老化改造工程建設,使既有住宅的環境、空間、設施等方面與老年人的身體機能與行動特點相適應,滿足老年人居家養老服務需要,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近日發布《福建省既有住宅適老化改造工程技術標準》(以下簡稱《標準》)。《標準》自2023年8月1日起實施。

《標準》適用于福建省既有住宅(包括老舊小區)適老化改造工程的設計、施工和驗收。根據《標準》,既有住宅的場地與環境、公共空間適老化改造應充分考慮老年人的身心特點,滿足其參與公共活動和接受特需服務的需求。戶內空間、戶內設施設備適老化改造應根據現住宅的使用情況與住戶需求進行,以適應老年人居家生活的需求。住宅小區應配置居家養老服務用房,未配置的既有住宅小區宜增建或對既有住宅的現有公共空間進行改造,用作為老年人提供生活服務、保健康復、文化娛樂等功能的養老服務用房。住宅小區內的道路、老年人活動場地、住宅公共空間應設置便于老年人識別的標識引導系統。住宅應合理選擇信息化和智能化養老服務系統,系統應操作簡單、性能可靠、安裝維護方便并充分考慮其發展需要。


資訊編輯:汪華 021-26093067
資訊監督:湯浛溟 021-26093670
資訊投訴:陳杰 021-2609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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